第六条、录取规则:1、严格根据国家、盛市招生工作要求和规定,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执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择优录龋2、录取条件:符合各专业体检要求,高考成绩达到省定录取分数线的考生。3、在录取过程中,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录取第二志愿考生,依此类推。4、录取时按考生分数优先的原则,由高分到低分按专业志愿顺序依次录龋5、优先录取条件:在高中阶段品行优秀;在文艺、体育方面有特长;在高中阶段担任学生干部,有较强组织能力。6、在同等条件下,根据专业相关考试科目成绩的高低择优录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