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是我省唯一一所警察类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学院建于1982年,前身为山东省司法学校,后更名为山东省法律学校。2006年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升格并更名为山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实行山东省司法厅和山东省教育厅共管、以山东省司法厅为主的管理体制。2009年,学院被中央政法委、中组部、司法部等中央15部委确定为政法干警...
第三十条普通专科(高职)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执行山东省物价局统一核定的标准。 第三十一条退学学费规定,执行鲁政办发[2008]65号文件规定:学生因故退学或受校纪处分开除学籍的,学校应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学生学习时间按每年10个月计算。
北京大学
清华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