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录取规则第八条学院实行远程网上录取,根据生源情况及考生成绩,调档比例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20%以内。第九条除服装表演专业以外,学院其余各专业对男女比例不限。第十条艺术专业考试成绩、文化考试成绩相加成综合分,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分相同者,以艺术专业分高者优先录龋思想政治品德主要看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第十一条对于各省(市、自治区)招生部门决定可以适当加分投档的政策,学院均予以认可。第十二条同批志愿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按分数优先原则,专业之间无级差。第十三条学院严格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第十四条江苏考生根据江苏省教育考试院规定的平行志愿投档录龋学院对必测科目无附加等级要求,参照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办法执行。外省考生根据各省规定的投档原则录龋第十五条特殊专业:服装表演专业,学院认可苏州大学专业测试成绩,凡报考苏州大学并获得我院专业测试合格通知单的考生,学院将按各省招办投档考生择优录龋第十六条以上录取规则与所在省招生政策不符的,执行所在省的招生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