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条 录取原则:1、广州大学松田学院录取的新生必须政治思想考核合格,符合省划定的录取分数线,高考体检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的要求。2、广州大学松田学院首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才录取第二志愿和后续志愿的考生。3、广州大学松田学院在分专业录取时,根据招生计划、提档考生的志愿、按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进行录龋录取时在总分分数差15分之内,参考下列因素:(1)各专业的相关科目成绩;(2)考生的院校志愿和分专业志愿;(3)英语单科成绩;(4)艺术、体育特长。4、艺术、体育类专业,对术科成绩特别优秀的考生,在文化分达到最低录取分数线的情况下,可优先录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