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所有专业在录取时无相关科目成绩或加试要求,对符合生源省(市)照顾条件加分或降分投档考生的处理按照各省(市)相关的录取政策执行。 2、学院按照“志愿优先”的原则录取。即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满时,再考虑录取第二志愿考生,依次类推。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无分数级差要求。 3、对所有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依照志愿按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所填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进行调剂录取。 4、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为准,新生进校后将进行身体健康状况复查。 5、所有被录取考生进校后学习的外语语种为英语。 6、所有招生专业对男、女生比例不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