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录取原则与办法:1、根据《江苏省2009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方案》,对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和综合素质评价要求如下:①普通类专业考生等级要求:必修科目测试须达到C级及以上等级(技术科目必须合格),选修科目测试须达到D级及以上等级;②艺术类专业考生等级要求:学业水平测试D级不超过3门;③综合素质评价中的“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和“交流与合作”合格。“学习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三项不能同时为D级。若国家或省招生政策有所变动,学院以国家或省招生政策为准。2、语种要求:(1)外语类专业招生对考生的语种要求:我院英语专业限英语应试语种,日语专业限英语、日语应试语种。。(2)非外语类专业对外语语种要求:我院非外语类专业对外语语种不作要求。入学后,公共外语只开设英语课程。3、对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报考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考生须符合教育部体检标准等有关规定。4、进档考生的录取办法:(1)学院对进档考生按“先分数后等级”方式进行排序,即对进档考生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择优录取,同分考生按照学业水平测试等级高低依次录龋学院依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统筹安排考生录取专业。(2)艺术类考生录取时,按照进档考生总分(文化分与专业分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总分相同,按照艺术分从高到低录龋学院依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安排考生录取专业。5、对政策性加分或降分投档考生的处理办法:执行省考试院关于加分或降分的有关政策规定执行。6、招生工作纪律:学院成立招生监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招生监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