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
第八条学校的录取工作采取计算机网上远程录取方式进行。
第九条学校各专业录取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十条学校按志愿清(院校志愿)的方式确定考生的录取顺序。
第十一条学校按照考生投档先后的顺序,按分数优先的原则(含内蒙古自治区)为考生分配专业,对加分投档的考生,按原始成绩分配专业,若考生高考总分相同,优先为加分考生安排专业,而后依据专业志愿顺序的原则,其他考生按照预录专业所属科类参照不同单科成绩安排专业,具体为:
(一)预录专业为理工类,以数学、外语、语文顺序优先为单科成绩高者安排专业。
(二)预录专业为文史类,以语文、外语、数学顺序优先为单科成绩高者安排专业。
(三)外语专业文史类以外语、语文、数学;理工类以外语、数学、语文顺序优先为单科成绩高者安排专业。
第十二条若考生填报专业志愿不能满足,又不服从专业调剂,学校将做退档处理。
第十三条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电子信息工程、自动化、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通信工程、测控技术与仪器、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学、财务管理(中加)、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中加)以英语授课为主(如有其它专业语种要求,以当年度省级报考指南为准)。
第十四条男女比例要求,采矿工程、采矿工程(中俄)、地质工程专业因行业限制只招收男生,其余各专业不限制男女生比例。
第十五条建筑学、城乡规划专业要求有美术基础,学制五年,土木工程(中俄)学制五年,其它专业学制四年。由于土木工程(中俄)专业采取2+2+1培养模式,其中第5-8学期要赴俄罗斯学习,所以该专业只招收有志愿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