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条工商学院根据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招生计划数的120%以内。 第十条录取时,依照有关规定按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按考生的志愿和相关科目成绩排序,由高到低择优录取。考生所填专业志愿均未录取的,如果服从专业调剂,根据分数情况调剂到相关专业。高考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又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第十一条往届生录取依照各省市的有关规定,在录取时与应届生一视同仁;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各省市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男女生比例:各专业男女生录取比例不限。 第十三条外语语种要求:英语专业限招英语语种考生,其他专业不限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学校仅以英语作为基础外语安排教学。 第十四条体检要求:以《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为基本依据,录取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的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