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录取规则: (1)招生录取工作在教育部统一领导下,由省高校招生委员会组织实施。实行学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录取体制。按考生德智体三方面公平、公正、择优录取。 (2)外语语种要求:英语,其中国际商务专业英语单科成绩原则上要求在85分以上,如进档考生不足,可降分录取。 (3)男女比例:没有限制。 (4)身体健康要求:符合教育部、卫生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者均可录取。 (5)录取具体方式: A、根据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按本批次比例提供的投档名单进行择优录取。 B、对所有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按投档总分排序,由高到低按照各专业招生计划数依次择优录取,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录取,以此类推。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的,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将由学校根据分数调剂到相应专业录取,如果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处理。 C、在投档总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其他考生总分相同时按文化总分排列,文化总分仍相同时,则再按单科顺序及分数高低排列名次号。单科顺序排列:文科类为语文、数学、外语、技术;理科类为数学、语文、外语、技术。 D、无专业分数级差具体要求。 E、无专业加试要求。 F、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录取并就读设施农业技术、种子生产与经营、绿色食品生产与检验、绿色食品生产与经营、园艺技术、商品花卉、畜牧兽医、畜牧兽医(宠物疾病防治)专业的学生,按浙教计[2006]124号文件,免交学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