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按照国家教育部最新颁布的当年度《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通知》, 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第一志愿优先录取。 2、录取专业时,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填报我校各专业志愿的具体情况, 尽最大限度满足考生志愿要求。所有投档考生按高考成绩排队,按志愿由高到低依次录取;当无法满足考生志愿时,调剂录取。各专业录取无相关成绩和加试要求。 3、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的规定加分提档。 4、我院在各省的调档比例为1:1.2,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无级差要求。 5、录取的考生要求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我院同批录取控制线并符合高校提档要求。 外语语种:不限 男女比例:不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