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录取规则及证书第五条学院选拔新生实行“学院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陕西省招办的有关政策和规定,坚持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择优录取的原则。第六条非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按总分优先、第一志愿优先的原则录龋各专业志愿之间没有分数级差。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专业课成绩达到该省或我校控制分数线,文化课成绩达到该省艺术类专业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结合本人志愿,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龋第七条投档比例:我院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控制在本校招生计划数的120%以内。第八条体检要求:学院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第九条优惠政策:我院认可各省(市、自治区)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制定的高考加分优惠政策。第十条学院各专业外语语种为英语。第十一条在第一志愿考生已录满的情况下,原则上不录取第二志愿考生;在第一志愿未录满的情况下,接受非一志愿考生。第十二条学生学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经考核合格,颁发西北大学现代学院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西北大学现代学院学位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