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执行国家教育部、各省(市)招生政策的规定,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2.进档考生根据投档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根据专业志愿进行录取,即:先考虑志愿,志愿相同时分数优先。考生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按第二专业志愿投档,仍不能满足的按第三专业志愿投档,以此类推。当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且服从调剂时,学校将根据各专业的录取情况进行专业调剂;对填报的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且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予以退档处理。 3.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学、汉语言文学、英语、行政管理等5个专业只招收文科考生(江苏考生的选测科目历史,必测科目不限);材料科学与工程、工业设计、机械工程及自动化、热能与动力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自动化、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子科学与技术、信息工程、土木工程、工业工程、工程管理、市场营销、会计学等14个专业只招收理科考生(江苏考生的选测科目物理,必测科目不限);艺术设计专业按计划要求招收文科及理科考生(江苏考生的选测科目不限)。 4.江苏省普通类专业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CC(含)以上,必测科目等级要求为4C(含)以上,技术测试科目成绩为合格;艺术设计专业学业水平测试要求为4C。 5.江苏省对进档考生按先分数后等级的规则录取,即:按投档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序,相同分数按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进行排序,根据专业志愿进行录取。 6.艺术类考生需参加所在省招生部门统一组织的专业考试,文化和专业考试成绩均要达到所在省招生部门划定的录取分数线。进档考生按文化考试成绩及专业成绩综合相加排序,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 7.体检标准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8.各专业录取均无男女比例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