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费:按《福建省物价局关于核定厦门东海职业技术学院2008年收费标准问题的复函》(闽价费[2008]165号)核定的标准收费,详见“招生计划”。(2)住宿费:我院学生实行集中住宿管理,每生每年住宿费1200元。(3)教材费:预收550元,根据实际结算,多还少补。(4)生活用品、军训服装等代办费:预收300元,根据实际结算,多还少补。(5)体检费:每生40元(体检时收取)。(6)保险费:按政府规定,学院出资为每一位在籍学生投保校方责任险;学生还可自愿参加平安保险,保险费每生每年40元,参保者意外伤害、医疗的最高保额总受益不低于11万元。(7)退费办法:学生因转学、退学等原因终止学业的,其代办费按实结算,学费和住宿费按《福建省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实施细则》(闽价【2006】费154号)的规定清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