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生到户口所在地招生办公室报名,取得高考考试报考资格,并参加相应的考试。二、凡符合我院报考条件的考生,均可在当地招生部门公布的招生批次志愿栏内填报我院志愿和专业代码。云南省内符合高等学校少数民族预科生招生条件的考生,须在相应批次填报预科志愿。三、凡填报了我院志愿的云南考生,必须参加我院组织的政审面试和体能测试。具体办法如下:1、考生须在面试前,到我院网站(www.yncpu.net)下载《云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招生政审表》,如实填写相关内容,并按表格要求到相关单位或部门进行审核、盖章,面试时将此表交给我院招生人员。2、面试和体能测试的时间在2009年7月5日——10日期间,面试地点设在昆明和部分地(州、市),具体时间和地点请留意当地招办和有关媒体的通知,我院也将根据云南省招生考试院提供的考生信息,电话通知考生参加政审面试和体能测试。3、参加政审面试和体能测试的考生需携带准考证、“体检结论通知”(体检表复印件)、加盖过相关单位或部门公章的政审表、1张半寸照片等材料。4、体能测试项目为:1000米跑(男)、俯卧撑(男)、800米(女)、仰卧起坐(女)、立定跳远。四、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录取时对政审面试和体能测试合格,考试成绩达到当地招办规定的该批次录取最低控制线以上的考生,坚持按考生志愿,根据考生报考类别,德智体全面考核,按男女生比例依据招生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原则,由省招办统一投档,学院择优录龋五、学院对高中考生实行文理兼收。根据国家对警察院校招生男女比例的限制和将来执法岗位的特殊要求,我院所有专业女生录取比例不超过招生总数的15%。六、录取的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并按当地招办的规定办理好档案转移手续,在规定时间到校报到。不能按时报到的已录取考生,应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方可延期报到,对未经学院同意逾期不报到的新生,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七、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学院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的有关规定对新生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招生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其入学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