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招生录取规则: (1)招收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考试的应、往届考生。按各省招考办划定的二专录取线、依据我院招生专业计划和填报我院考生志愿择优录取。 (2)各招生专业不限定男女生比例,按各省招考办的投档比例及学院招生计划,对填报我院志愿的考生优先录取,确保专业方向选择。各专业招生计划可互相调剂。 (3)凡被我院录取的新生,务必按照录取通知书的规定时限,按期到校办理入学注册手续,特殊情况要逾期办理的应告知学院续假,逾期一个月不报到注册的考生将取消入学资格。 (4)新生入学后,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对学生进行身体复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