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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移民” 与“异地高考”有啥区别

2016-01-20 来源:中国教育报 文章作者:蒋夫尔

“异地高考”又叫“来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新疆参加高考”,是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教育公平、维护新疆考生合法权益和鼓励支持外来务工人员参与新疆大建设、大开放的重要举措。而“高考移民”又称“投机报考”考生,是指考生为达到升学目的,采用不正当的竞争手段,利用省区市间基础教育发展不平衡的现象,从高分省区流动到低分省区参加普通高考及录取的投机现象。两者是有本质区别的。

符合以下条件的来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可以在疆报名高考:

——自2014年起,来疆务工人员本人及其随迁子女在疆有常住户口,且户口迁入新疆的时间不少于两年,普通高中阶段在疆连续实质性就读3年并有3年完整学籍,允许其高考报名,可报考区内外本专科院校。非新疆户籍来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小学、初中、普通高中阶段在疆连续实质性就读12年,并有12年完整学籍,父母在疆有12年及以上合法稳定职业和居住证,有在疆社保缴费记录或纳税证明,允许其高考报名,可报考区内外本专科院校。

——自2015年起,来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疆有常住户口,初三年级及普通高中阶段在疆连续实质性就读4年并有4年完整学籍,父母在疆有4年及以上合法稳定职业和居住证,有在疆一年及以上社保缴费记录或纳税证明,允许其高考报名,可报考区内外高职(专科)院校。

——自2016年起,非新疆户籍来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初中二、三年级及普通高中阶段在疆连续实质性就读5年并有5年完整学籍,父母在疆有5年及以上合法稳定职业和居住证,有在疆两年及以上社保缴费记录或纳税证明,允许其高考报名,可报考区内本科院校和区内外高职(专科)院校。

——自2017年起,非新疆户籍来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初中及普通高中阶段在疆连续实质性就读6年并有6年完整学籍,父母在疆有6年及以上合法稳定职业和居住证,有在疆3年及以上社保缴费记录或纳税证明,允许其高考报名,可报考区内外本专科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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