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善美”是高考招生制度改革的矢志追求
2016-12-06 来源:中国教育学刊
真善美是人类精神世界的价值范畴,是人类社会的永恒追求,也是高考招生制度改革的价值衡量坐标和行动目标追求。
高考招生改革必须“求真”。真是客观规律。高考招生是沟通中等教育和高等教育的纽带,是教育的组成部分,必须遵循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循教育规律,符合青少年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的规律。高考能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就能实现科学选才,就能实现“求真”。
高考招生改革必须“求善”。教育是面向未来的事业,是一种特殊的社会福利和政治权利。高考在本质上是高等教育资源的分配,是社会流动特别是纵向流动的主要途径。因此,高考招生制度的设置公平正义,考风考纪严明,评价选拔过程阳光透明,没有暗箱操作,就能公平选才,就是在选拔中体现“善”的要求。
新一轮高考综合改革一手抓高考加分和自主招生的规范、抓对农村学生的配额补偿,以促进程序公平和城乡公平;一手推进综合评价、过程评价并实行文理融通,引导学生自主选择,提升评价和选拔的科学性,就是体现了对“美”的矢志追求。
高考招生改革必须通过“求美”来实现“求真”和“求善”的统一。高考招生或者过于强调形式上的统一、一致,由一致而极端化为“单一”,把学生丰富多彩的素质结构窄化为文化课成绩的书面考核,是对“求善”的片面和“过”;或者过于强调考核内容的丰富,考核方式的多样,而没有相对统一的标准,或者虽有标准却没有严格执行,在评价选拔过程中没有建立严密的制约监督制度,缺少阳光透明,是对“求真”的片面和“过”,过犹不及。
因此,在科学选才和公平选才之间必须寻求一种妥协、一种得体、一种平衡,甚至一种“中庸”,必须根据社会诚信体系的发展程度,根据经济和社会发展对人的素质的要求情况,建立协调的、适宜的制度和机制,从而到达“美”的化境,实现“真”和“善”的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