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医药学院2017级新生入学须知
2017-08-08 来源:湖北医药学院
1、请你按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日期(2017年9月1日、2日),持高考准考证、录取通知书来校办理报到手续。如你不能按期报到,须提前来电、来函请假。如无故逾期(10个工作日)不报到,我校将按国家教育部有关规定处理。
2、请你凭录取通知书到你所在中学或你的档案管理单位提取高中档案、办理党团组织关系、办理户籍迁移手续。户籍关系可根据本人需要自愿迁移(建议学生户籍关系尽量不要迁移至学校),如迁移户口,报到时自行携带户口迁移证交学校户籍科办理落户。十堰地区学生的户籍关系不予迁移。
3、入学后,学校将对你进行政审和体检复查,发现不合格者,按国家教育部有关规定处理。
4、在规定报到时间内,我校在十堰火车站、长途汽车站设有新生接待站,为你提供服务。来校途中请你注意安全,妥善保管好钱物,防止丢失。
5、我校已开通网上缴费及银行批量代扣缴费,如选择银行批量代扣缴费,请你按照等于或高于《湖北医药学院2017级新生缴费需知》中合计项的金额,将应缴费用存入学校寄发的任一银行卡中。我校新生学费银行批量代扣时间为8月31日至9月6日。学费批量代扣期间,因系统数据同步等原因无法现场收费,请各位同学务必选择网上缴费或者将钱足额存入学校寄发的银行卡中(中行或农行)由学校统一批扣学费。如有个别特殊原因,可于9月7日之后来财务处刷卡缴费。
6、请你尽量通过我校网上自助报到系统网络办理入学手续(请登录新生服务网站后,阅读自助报到须知),这样可以在到校确定身份后直接入住宿舍,减少了许多中间环节。如果你没有网上报到条件,可在到校后进迎新现场完成入学报到手续,届时有学生志愿者帮助你完成报到。
7、应征入伍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入伍通知书、《应征入伍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到校办理新生学籍注册手续,免交学费。
8、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按要求填写《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需加盖当地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公章),作为贫困生认定支撑材料,据此办理相关资助项目。
9、报到是新生进入大学的第一课,学校提倡鼓励学生自己办理有关手续。
学校招生信息网:http://zs.hbm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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