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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美术类、音乐类专业统一考试工作的通知

2017-11-28 来源:新疆教育考试院

新招委〔2017〕25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招生委员会,各地、州、市招生委员会,各有关普通高等学校:

 

为做好我区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美术类、音乐类专业统一考试(以下简称统考)工作,根据教育部艺术类招生工作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现将《自治区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美术类、音乐类专业统一考试工作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各地、州、市招生委员会、教育行政部门和有关高等学校要按照高校招生“阳光工程”的精神和要求,切实加强对美术类、音乐类专业统考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认真组织安排本地报考美术类、音乐类专业考生的报名、资格审查和统考工作,确保试(答)卷安全,严肃考风考纪,严格考试组织管理,针对美术类、音乐类专业考试的特殊性,研究建立和完善专业考试过程监督管理机制;加强统考过程的信息公开及结果公示力度,进一步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加强对重要环节、重要岗位的监督,确保自治区美术类、音乐类专业统考工作公平、规范、安全、有序。

 

附件:

 

1.自治区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美术类、音乐类专业统一考试工作实施办法;

2.自治区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美术类专业统一考试科目及时间表;

3.自治区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音乐类专业统一考试统考科目及时间表;

4.考试规则;

5.艺术类专业与自治区统考科类对应表;

 

2017年11月22 日

 

附件1:自治区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美术类、音乐类专业统一考试工作实施办法

 

一、报名

(一)报名条件

符合自治区普通高考报名条件并取得2018年准考证号者均可报考。

(二)报名时间和程序

自治区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报名时间为2017年12月21日—2017年12月28日,逾期不予补报。所有报考普通高等学校(含区内和区外)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凭所在中学的介绍信和二代身份证到当地招办现场电子摄像(须考生本人到场)并领取印有该考生准考证号、二代身份证号等信息的《自治区2018年普通高校艺术类(特长生)专业考试报考证》(以下简称《报考证》)。考生须持《报考证》和二代身份证才能参加自治区统一组织的美术类、音乐类专业统考。

(三)各地、州、市招办将本地报考艺术类专业考生的有关信息汇总后于2017年12月31 日向自治区教育考试院信息处报送报名信息光盘。

二、考点设置及管理

自治区2018年美术类专业统考分别在乌鲁木齐市、奎屯市、喀什市设置考点。

自治区2018年音乐类专业统考在乌鲁木齐市设置考点。

各考点成立专业考试领导小组,组长由设点地州教育行政部门分管招生工作的领导或设点高校分管招生工作的校领导担任,考点设主考1名、副主考1-2名。考点实行封闭管理,设若干考场以及考务、保卫、监控、医疗、后勤、保密等相关考试工作小组,以保证考试实施。考点应设立从考务办公室到考场的“封闭式”专用通道;考点主考组织对考务工作人员、监考员和考生进行违禁物品检查和身份验证工作。

三、报名信息现场确认

(一)美术类、音乐类报名信息现场确认时间及程序:美术类2018年1月4日-5日报名信息现场确认,音乐类2018年1月14日-15日报名信息现场确认。考生须持二代身份证原件和《报考证》原件到考点(现场确认地点)进行报名信息确认,同时须提供二代身份证、报考证的复印件,并在《自治区2018年普通高校美术类、音乐类专业统考确认表》和《自治区2018年普通高校美术类、音乐类专业统一考试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上签名。

按自治区物价部门的规定标准(新计价费〔2002〕562号)缴费。考生按要求完成考前报名信息现场确认程序后,考点向考生发放《自治区2018年普通高校美术类专业统一考试准考证》或《自治区2018年普通高校音乐类专业统一考试准考证》。

(二)美术类考点(报名信息现场确认地点)分布:

1.乌鲁木齐市考点

参加统考地区:乌鲁木齐市、石河子市、昌吉州、哈密市、吐鲁番市、巴州地区。

考点(现场确认地点):新疆师范大学昆仑校区

联 系 人:朱丽娟

联系电话:0991-4332596

地 址:乌鲁木齐市新医路102号

2.奎屯市考点

参加统考地区:伊犁、塔城、阿勒泰、克拉玛依、奎屯、博州

考点(现场确认地点):奎屯市第八中学

联 系 人:杨光华 张雪琳

联系电话:0992-3270020

地 址:奎屯市乌苏街9号

3.喀什市考点

参加统考地区:喀什、和田、克州、阿克苏

现场确认地点:喀什地区实验中学(喀什市文化路186号喀什二中老校区D楼一楼)

考 点:喀什地区实验中学

联系人:候海涛

联系电话:0998-2313370

地 址:喀什市文化路186号喀什二中老校区

(三)音乐类考点(报名信息现场确认地点)分布:

考点统一设在乌鲁木齐市

考点(现场确认地点):新疆师范大学昆仑校区

联 系 人:朱丽娟

联系电话:0991-4332596

地 址:乌鲁木齐市新医路102号

(四)报考“木卡姆演唱”及“木卡姆与麦西来甫研究方向”两个专业的考生不参加音乐类统一考试,直接参加相关院校组织的校考。

(五)蒙语言、柯语言音乐类考生,只参加自治区音乐类统考的面试,不参加笔试。

(二)美术类考点(报名信息现场确认地点)分布:

1.乌鲁木齐市考点

参加统考地区:乌鲁木齐市、石河子市、昌吉州、哈密市、吐鲁番市、巴州地区。

考点(现场确认地点):新疆师范大学昆仑校区

联 系 人:朱丽娟

联系电话:0991-4332596

地 址:乌鲁木齐市新医路102号

2.奎屯市考点

参加统考地区:伊犁、塔城、阿勒泰、克拉玛依、奎屯、博州

考点(现场确认地点):奎屯市第八中学

联 系 人:杨光华 张雪琳

联系电话:0992-3270020

地 址:奎屯市乌苏街9号

3.喀什市考点

参加统考地区:喀什、和田、克州、阿克苏

现场确认地点:喀什地区实验中学(喀什市文化路186号喀什二中老校区D楼一楼)

考 点:喀什地区实验中学

联系人:候海涛

联系电话:0998-2313370

地 址:喀什市文化路186号喀什二中老校区

(三)音乐类考点(报名信息现场确认地点)分布:

考点统一设在乌鲁木齐市

考点(现场确认地点):新疆师范大学昆仑校区

联 系 人:朱丽娟

联系电话:0991-4332596

地 址:乌鲁木齐市新医路102号

(四)报考“木卡姆演唱”及“木卡姆与麦西来甫研究方向”两个专业的考生不参加音乐类统一考试,直接参加相关院校组织的校考。

(五)蒙语言、柯语言音乐类考生,只参加自治区音乐类统考的面试,不参加笔试。

八、其它

自治区教育考试院高招处联系方式

邮寄地址:乌鲁木齐市南昌路456号

邮政编码:830000

联系电话:0991-8750000

传  真:0991—8752302

联 系 人:俞永江

 

附件2:自治区2018年普通高校美术类专业统一考试科目及时间表(北京时间)

考试日期 考试时间 科目 形式 分值 备注
1月6日 10:00 — 13:00 素描 4开画纸,人物头像(提供人物头像图片) 100
13:30 — 14:00 速写 8开画纸,人物动态(提供人物动态图片) 100
15:30 — 18:30 色彩 4开画纸,命题默写(默写文字材料所描述的内容) 100


注:考试大纲见《关于调整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美术类、音乐类专业统一考试形式和内容的通知》新招〔2016〕25号文件。新疆招生网:http:// www.xjzk.gov.cn

 

附件3:自治区2018年普通高校音乐类专业统一考试科目及时间表(北京时间)

考试日期 考试时间 科目 形式 分值 备注
1月17日 10:00-11:30 基本乐理 笔试 40 同卷
音乐常识 笔试 20
1月17-22日 17日下午-21日 视唱 面试 20
练耳 面试 20
主项:声乐或器乐 面试 140 考生须确定其中一项作为主项
副项:声乐或器乐 面试 60 考生须确定其中一项作为副项科目,副项科目必须与主项科目不同。


注:面试安排于2018年1月17日12:00(北京时间)由新疆师范大学考点办公室公布。

考试大纲见《关于调整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美术类、音乐类专业统一考试形式和内容的通知》新招〔2016〕25号文件。新疆招生网:http:// www.xjzk.gov.cn

 

附件4:考试规则

 

参加自治区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美术类、音乐类专业统一考试的考生须遵守以下考试规则:

一、自觉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考试工作地点的秩序。

二、凭准考证、报考证和二代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应主动接受监考员按规定对其进行的身份验证和对随身物品等进行必要检查。

三、准考证、报考证、二代身份证、2B铅笔、0.5毫米黑色字迹签字笔、无封套橡皮、无字迹的垫板及美术类、音乐类必需的考试用品可带入考场,其他任何物品不准带入考场。严禁携带各种通讯工具(如手机等无线接收、传送设备等)、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有电子显示屏幕的手表以及涂改液、修正带、刮纸刀等物品进入考场。

四、美术类考生入场后必须将准考证夹在画架左上角,所有的考试内容须画到盖有印章的一面,姓名、报名序号、准考证号填入印章内。

考生不得随意增加或减少考题的内容,不得在试卷上画小构图,不得在试卷的空余部位涂写有记号特征的图像。

五、音乐类考生须严格按照公布的编组、侯考检录时间参加考试,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候考检录期间,考生在指定区域侯考,不得串组,不得喧哗,不得随意走动。

音乐类考生按考点公布的场次参加基本乐理与音乐常识的笔试考试,考生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

六、美术类所有科目和音乐类笔试科目须在开考信号发出后才能开始答题。考生必须用现行规范的语言文字答题。开考十五分钟后不准入场,不准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交卷出场时间原则上不得早于每科目考试结束前30分钟,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

七、在考场内须保持安静,不准吸烟,不准喧哗,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答题卡、草稿纸,不准传递文具、用品等,不准将试卷、答卷、答题卡或草稿纸带出考场,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八、如不遵守考试规则,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纪、作弊等行为,招生考试机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第33号令)《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第36号令)和教育部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并将违规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

 

附件5:艺术类专业与自治区统考科类对应表

自治区统考 艺术类专业 备注
美术类 美术学、绘画、雕塑、摄影、中国画、动画、戏剧影视美术设计、艺术设计学、艺术设计、会展艺术与技术、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公共艺术、工艺美术、数字媒体艺术、设计类等 美术类涉及专业的认定。单考专业其考试科目的考试内容,如含省统考的“素描、色彩、速写”其中两项(含两项)以上专业,按涉及专业处理,考生必须参加自治区统考。
音乐类 音乐表演、音乐学、作曲与作曲理论 音乐类涉及专业的认定。单考专业其考试科目的考试内容,如含乐理、器乐、声乐其中两项(含两项)以上专业,按涉及专业处理,考生必须参加自治区统考。
备注: 书法专业不组织自治区统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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