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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江苏高考物理考试说明新变化及复习建议

2014-12-22 来源:中国教育在线

近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发布2015年“江苏高考考试说明”。记者发现,根据考试说明,各门学科都稳中有变。其中政治学科考点变化近30个,是近几年来变化最大的一年。

今年高考各科考点内容变化在哪里?这些变化意味着什么?考生要如何面对?南京29中九科一线教师,第一时间对“江苏高考说明”进行解读。

物理新增《练习使用多用电表》实验

解读人:陈庆(物理教研组长高级教师)

【变化分析】结构上作了调整,将原来放在考点一起编排的实验内容,单独提出自成一模块。这样一来《2015说明》中必考内容共有考点50个(其中Ⅰ级要求29个、Ⅱ级要求21个);选考内容依旧为38个考点,且全部为Ⅰ级要求;新编的《实验、探究》考点内容中,必考内容为8个实验,新增一个《练习使用多用电表》的实验,选考内容中依然为原来的4个实验,《实验、探究》部分虽没有明确说明Ⅰ、Ⅱ要求,但从高考要求的延续性来看,应该是属于Ⅱ级要求的。匀速圆周运动的向心力,带电粒子在匀强电场中运动,法拉第电磁感应定律、楞次定律等三个考点要求没变,但说明进行了修改,使得Ⅱ级要求的内涵更深了,出题的范围可以更大些,对学生的要求当然也就更高了。如力学中的圆锥摆、火车汽车拐弯等问题的计算、电磁感应中的反电动势问题,都将可能成为新的出题点。

【复习建议】

特别对必考部分的Ⅱ级较高要求考点更是要理解考点知识的确切含义及与其他知识的联系,并能在实际问题的分析、综合、推理和判断等过程中运用。要在选做模块(3-3、3-4、3-5)上多下工夫,这个模块的要求为基本要求,分比较容易拿,不能轻易丢分。对附加说明变动和增加的考点要倍加关注,因为这些内容常常作为当年考题的出题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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