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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表演类、播音与主持艺术类)考前提示

2020-12-07 来源:上海市教育考试院

2021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表演类、播音与主持艺术类)将分别于12月19、20日(星期六、日)举行。为确保考生能够顺利参加考试,市教育考试院做如下提示:

1.12月5日前,考生须在微信或支付宝完成本人“随申码”注册,同时打印《考生考试安全承诺书》,做好备考期间个人日常防护和健康监测,按要求如实、完整填写《考生考试安全承诺书》相关信息和健康数据并签字确认。考生对《考生考试安全承诺书》真实性负法律责任。

2.考前14天内,考生不得离沪。考生若有境外或非低风险地区活动轨迹的,按本市疫情防控最新规定要求处理。不具备考试条件的考生不得参加本次考试。

3.考前14天内,考生若出现发热(体温≥37.3℃)等症状,应及时就医,并进行核酸检测。考前7天内新冠肺炎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将作为考试当日入场凭证。

4.表演类、播音与主持艺术类专业统考采取分批分段的考试方式,考生务必仔细看清本人准考证上的报到时间、考试时间及报到地点,提前关注考试当天交通及天气情况,合理安排出行时间及路线,准时到达报到地点进行报到,并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防疫安全检查及身份核验。考试当天考生家长等陪同人员一律不得进入考点。

5.考生须自备口罩,除进入考点核验身份时须按要求摘下口罩外,报到及候场期间应当全程佩戴口罩。考试过程中可不用佩戴口罩。

6.参加表演类专业统考的考生,四个考试科目分为声乐、台词、形体科目和表演科目两个考试场次,参加播音与主持艺术类专业统考的考生,三个考试科目为一个考试场次。考生各考试场次结束后可离开考点。考生每次进入考点报到时均须出示《考生考试安全承诺书》,并在入场时交予工作人员。

7.考生入场若两次测量体温≥37.3℃,能提供考前7天内新冠肺炎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经考点防疫工作人员评估通过后,听从考点安排参加考试。

8.考试期间,考生应做好个人防护,保持正常的饮食习惯,注意饮食卫生和营养搭配;考试前和考试期间,避免前往或途径非低风险地区,并在各种场所要确保一定的社交安全距离。

9.其他未尽事宜,参照本市最新疫情防控要求执行。

请各位考生按照考场规则和要求,诚信考试。预祝各位艺考生旗开得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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