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宁夏教育考试院获悉,我区高考录取工作将于7月上旬开始,按5个批次分阶段进行。高校招生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
院校投档比例原则上按照本科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的105%以内、高职(专科)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的110%以内确定,区内院校根据考生志愿填报情况确定投档比例。宁夏教育考试院向各有关高校提供生源分布统计,高校可根据生源分布情况确定招生计划微调方案和调档比例。高校在规定时间内确定调整计划数和调档要求后,宁夏教育考试院开始投档。
平行志愿投档录取原则为“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实行一次性投档,对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征集志愿。“征集志愿”的投档录取仍按平等志愿投档录取原则进行。高职单独招生录取工作由宁夏教育考试院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