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1.按照教育部的要求,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体制,按考生德智体三方面公平、公开、公正,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非第一志愿按专业计划数投挡。2.提档比例:我校所有批次的投档比例一般都控制在1:1.2左右。3.外语语种:不限。4.艺体特长生凡高考成绩达到我院最低控制线,将优先录取。5.体检标准: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6.男女生比例:对男女考生无比例要求。7.高考附加分:我院原则上同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和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