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物价局湘价函[2008]55号有关文件规定,我院2009年新生收费标准如下所示(2010年待定):
1.本科招生专业及收费标准:临床医学、医学美容、中医学、口腔医学、预防医学、药学、药物制剂、医学检验、医学影像学、生物技术10个专业13500元/年/生;针灸推拿学、护理学2个专业11800元/年/生;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英语2个专业11500元/年/生;工商管理、市场营销2个专业10500元/年/生。
2.专科招生专业及收费标准:临床医学、医疗美容技术、医学检验技术、药学、中医学、医学影像技术6个专业8700元/年/生;护理、针灸推拿2个专业8500元/年/生。
3.住宿费:
(1)1200元/年/生(普通公寓式住宿,水电超量后费用自理);
(2)1600元/年/生(空调公寓式住宿,水电超量后费用自理)。
4.书籍费、工作服、听诊器等代收费用按实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