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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大学 http://www.hubu.edu.cn/

所在地:湖北 性质:普通本科 校园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学院路11号 隶属: 类型:综合 学校电话:

湖北大学地处华中重镇、九省通衢——湖北省武汉市,是湖北省属重点综合性大学。学校历史溯源于1931年创办的湖北省立教育学院,1944年,在著名学者李四光先生的推动下,改建为国立湖北师范学院。建国后,学校迭经改制和整合,先后历经了湖北省教育学院、湖北省教师进修学院、湖北师范专科学校、武汉师范专科学校和武汉师范学院等时期,1984年改制为湖北大...

录取规则第八条学校2010年继续实行远程网上招生录龋第九条学校在录取过程中严格执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高校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各批次录取分数线,在此基础上根据考生填报学校志愿的情况,以考生电子档案为依据综合考察、择优录龋各专业均不规定男女生录取比例。第十条考生电子档案投进学校后,学校将根据其填报的专业志愿,按特征成绩(部分专业参考高考单科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龋进行专业录取时不考虑农村独生女所享受的加分。第十一条投档考生中,不能被第一专业志愿录取的,采劝平行志愿”的方式,根据考生的分数,按由高到低的顺序录取至其所填报的其它专业。仍不能满足考生志愿的,则依据考生是否服从调剂安排至其他专业。考生(除体育、美术类)被录取后,可在第一学年或第二学年提出申请,并通过有关考核后双向选择调换专业。第十二条学校根据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文件精神,按规定录取第二志愿的高分考生。录取方式为:按考生特征成绩(部分专业结合高考单科成绩)高低排序、择优录龋第十三条高水平运动员招生录取办法详见《湖北大学2010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第十四条2010年在新闻传播学类、化学类、化工类、材料科学与工程类、生物科学类、电气信息类、艺术类等7个学科大类中,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全日制本科专业设置》所规定的二级学科招生。学生按规定修完学科大类基础课程后,实行专业分流培养。第十五条考生在某学科有发明创造和科学研究成果的,电子档案投进学校后不受专业平行志愿的限制,直接安排至其所填报的、与特长相关的专业。第十六条江苏省第一批次文理科考生选修测试科目为物理、历史的,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必须达到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