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其他
第二十条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须交纳学费、住宿费及其他有关费用,我校2011级各专业均实行学分制,学费按学分收费,每年学费额度根据学生选修学分数而定。按标准学制计算,各专业平均每生每年学费标准如下:本科理工类专业4100元,文史类专业3700元,音乐表演10000元,特殊教育3700元,音乐学、美术学5000元,艺术设计6000元,体育教育3700元,社会体育6000元,播音与主持艺术8000元;服装设计(专科)6000元,舞蹈教育(专科)5000元,投资与理财(专科)3700元,食品营养与检测(专科)4100元,网络系统管理(专科)4100元。住宿费标准为800~1200元/年。各专业收费标准如有变动,按四川省物价局审定标准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