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录取规则: 1、身体健康要求: 报考我院各专业的考生身体健康状况须符合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 2、外语语种要求:英语类专业限招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其余专业外语语种不限。 3、对进档考生的录取办法: (1)普通类专业录取办法:遵循“先分数、后等级”的排序规则,以高考投档分进行排序,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当投档分相同时,则按语文、数学两门科目分数与附加题分数之和从高到低再次排序,如分数仍相同,再按语文、数学两门总分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若分数再次相同,则结合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和综合素质评价等指标,采用“专业清”方式决定考生是否录取及所录取专业。如考生所填第一志愿专业已经录满,则根据填报志愿的顺序,录取其它志愿专业。如考生填报的专业已经录满,则调剂到相近专业或其它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2)艺术类专业录取办法: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江苏考生,须参加江苏省高考文化考试(含三门统考和七门学业水平测试)和江苏省专业统考。学校按照江苏省录取政策向省教育考试院提出调档申请,对进档考生将其文化分与专业分相加成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综合分相同时以专业高分优先的原则采用“专业清”方式决定考生是否录取及所录取专业。 4、计划的调剂:在录取过程中,将根据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对个别专业作少量的计划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