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工业大学人文信息学院1999年经原吉林省教育委员会批准成立,2004年被教育部确认为普通高等学校举办的独立学院,是长春工业大学和吉林省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联合举办的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普通高等学校。2005年顺利通过了教育部组织的独立学院办学条件和教学状态专项评估,评价是“专家办学,注重投入,重视质量,管理规范,德育特色”。20...
第六章收费标准 第十五条学费收取标准 本科专业:英语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4000元;法学专业、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2500元;电子信息工程专业、测控技术与仪器专业、自动化专业、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软件工程专业、网络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500元;电子商务专业、市场营销专业、工商管理专业、会计学专业、物流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11500元;制药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12000元。 专科(高职)专业:印刷技术专业、会计电算化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8000元。